檢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-書函二則1.職安署訂於112年5月18日及10月5日,分別於臺北及高雄辦理「化學品源頭廠商危害資訊管理宣導說明會」2.職安署訂於112年5月17日及10月3日,分別於臺北及臺中辦理「危害性化學品危害分類標示與通識措施說明會」,因名額有限,敬請及早報名。